浦东新区了解危废处置中固废的法律知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多个条文将“利用”和“处置”相并列,由此可见,处置行为仅指生产过程完成后对危险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行为,并不包括资源化危险废物的利用行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处置”概念的界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八条与《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中的规定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一是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一是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因此,也可以说,司法解释中也只需要对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行为进行解释,而无需专门针对非法利用危险废物行为进行解释。因为,非法利用危险废物行为与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之间,并非并列关系,单纯的非法利用危险废物行为是一种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并没有纳入我国污染环境罪刑事法律规范调整之中。
虽然说司法解释中无需专门针对非法利用危险废物行为作出规定,但并不是说此类行为就一定不构成污染环境罪。事实上,利用危险废物行为,无论是否有经营许可证,它们都与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本质差异。在实践中要区分两种行为:一种行为是行为人非法利用危险废物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在无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危险废物的利用活动。另一种行为是行为人在利用危险废物活动中,向外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以上这两种行为是相互独立的,且违法行为的性质存在本质差异。
前一种行为主要是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律规定,承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行政处罚责任,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至于非法利用危险废物的数量多少,不会影响到此种行为的行政违法性质,只是在行政处罚时作为自由裁量的情节加以考虑。
后一种行为比较复杂,行为人既可能有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也可能无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这里不讨论无证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责任,主要集中讨论其在经营活动中,向外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情形下的法律责任问题。实际上,上述违法行为跟有无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没有直接的关系,它们在利用危险废物过程中都可能实施以上污染环境的行为。如果对这种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区分的话,可以分为污染环境的行政违法行为和严重环境污染的刑事违法行为。对于环境污染行政违法行为可以根据违法事实分别进行行政处罚。如“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撒、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一项处以罚款;如存在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根据相关环境污染防治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则转化为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当然,此种情形下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的物质,未必就是危险废物,也可能是其他类型的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不需要通过司法解释作出特别的规定,特别是作出模糊的认定标准,而只要根据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依据2013司法解释第一条中十八项的认定标准,来认定其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构成“严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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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危险废物收集过程中会有哪些问题? [2024-06-18]
浦东新区浦东危废处置就关于浦东新区危废收集过程会产生哪几种问题这一方面给大家做了以下几点归类:现能够指导危险废物收集过程中分类的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该名录将危险废物分为600多种,种类繁多不易操作,实际操作仍沿用类似于欧洲的9种危险特性分类方法。国家现已经执行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使环保部门能够掌握各区域的污染源情况,但由于没有对收集者和产生者的责任作出明确界定,也没有对收集过程中的技术细节做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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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危废难管?生态环境部发文给出时间表 [2024-06-18]
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处理难度大,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各种各样的潜在风险。我国对危废的处置及监管仍存在较大风险,如危废处理缺乏规划、制度设计缺陷多、监管力量薄弱;一些危废产生企业存在管理混乱、违法处置等······近日,生态环境部连续公布两项危险废物相关标准,一项是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另一项为行业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两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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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在生产过程中的循环经济有哪些原则? [2024-06-18]
循环经济是一种生态型的闭环经济,形成合理的封闭循环,它要求人类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过程,所有的原料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的利用.从而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低的程度。在循环经济里没有废弃物.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循环经济要求社会的经济活动应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基本准则。减量化原则是循